被違規左轉車擦撞 警員怒辭提告獲賠
2014/07/03 11:4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第二分局王姓警員3年前某晚在路口指揮交通,楊姓民眾開車不聽指揮,執意違規左轉,右照後鏡擦撞王員,王員受到驚嚇,被診斷出罹患精神官能症,自認自此害怕執行路口路檢、交通疏導勤務,憤而辭職,並控告楊男求償99萬9999元,高等法院今判決楊男應賠償王員精神慰撫金10萬元,全案定讞。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經查,雖然王員無法證明此事件和他後來患精神官能症、請職警職有因關係,但參照楊男的犯行,已被高等法院依傷害、妨害公務罪判決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可以認定他所受傷勢雖然不嚴重,但心理已受相當程度影響,判決楊男仍應賠償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