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可緩刑 王貴芬:沒錢為父辦後事
2014/06/03 17:3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今首度審理民代掌摑護士案,被告桃園縣蘆竹鄉鄉代王貴芬今出庭數度落淚,承認出手打李姓護士,但無公然侮辱李女的犯意,她沒錢幫爸爸辦後事、沒錢請律師,希望法官判她緩刑,但未出庭的李姓護士具狀指稱「反對給予緩刑」,下次庭訊訂6月12日。
未聘請律師的王貴芬難過表示,「我將爸爸看得比我自己生命重要,我當時因爸爸生病壓力過大,身心狀況不佳,出手打人就是我的不對,第一時間就向李姓護士道歉,我當時會選在小房間,就是要和李姓護士溝通,絕無公然侮辱她的意圖,上訴目的是希望法官能給我緩刑」。
王貴芬說到父喪,眼淚噗通地流個不停:「我沒有錢請律師,說實話,父母只有我一個小孩,爸爸在過年前一天走了,我自己一個人大半夜幫爸爸洗大體,跟著就送到殯儀館火化,到現在為止,爸爸去世早就超過百日,希望爸爸能入土為安,但我沒錢幫爸爸辦後事」,希望官司早點結束,處理好爸爸後事。
桃園縣蘆竹鄉鄉代王貴芬,被控在去年11月間,因不服照顧其父的林口長庚醫院李姓護士在電話中未告知其父親病情,心生不滿,竟前往和李姓護士理論,情緒失控出手打她耳光,一審被依傷害罪判刑5月,可易科30萬元罰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