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2天提民調 謝長廷罰50萬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在今年大選投票前兩天站台時提及民調,遭中選會開罰50萬。(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今年大選投票前兩天,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在為北市立委候選人潘建志站台時,提及潘的民調,違反選罷法選前十天不能引述、報導民調規定,中選會昨召開委員會議,裁罰謝長廷五十萬元。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表示,謝長廷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在潘建志造勢音樂會中說,「上禮拜我們做民調,我們(潘建志)目前民調…現在就怕綠社分票啦…」,違反公職選罷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依同法第一一○條第五項規定,處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截止前,不得引述、報導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調資料。
據中選會統計,二○一六大選共有六件裁罰案件,分別對當事人或公司及其代表人各處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共計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