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堅坦承用人頭領乾薪 否認收賄
許志堅(中)承認利用人頭領11萬元乾薪的偽造文書罪,但不承認貪污收賄罪嫌。(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愛將、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被控長期收受廠商賄賂七百五十八萬餘元,為都更案護航,北檢上月廿五日起訴許志堅等七人;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許志堅首度承認利用兒子、胞兄,在白手套周麗惠的弘盛公司當人頭員工,月領十一萬元乾薪的偽造文書罪,但不承認貪污收賄罪嫌。
庭末,許志堅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表示自己患有糖尿病、血壓、血脂、血糖「三高」,沒外國護照,家人都在台灣,不會逃亡;檢察官認為許供述前後不一,仍有串證之虞,建議續押。法官交由合議庭評議決定,訊後還押,明年一月廿一日再開庭。
許志堅被控以兒子許士耘、胞兄許志遠當弘盛人頭員工,每月收受弘盛董娘周麗惠十一萬元,並以許志堅生日、嫁女兒為由,收受周女贈送的香奈兒錶、蕭邦錶和金條。檢方起訴認定周女是白手套,替都更建商寶興開發、樂揚建設送賄款與禮物。
許志堅說,他拜託周女處理兒子、哥哥的事,不知道她的作業方式,以為有報稅就符合規定,他承認對法律的認知錯誤,虛報扣繳憑單、偽造文書;但他強調,乾薪、禮物都是他和周女的事,與都更案審議無關,都更是由審議委員會做決策,並非他一人所能決定,他沒有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