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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搬家 段宜康:依規定本來就該搬

王如玄前天與丈夫黃東焄搬出職務宿舍。(記者朱沛雄攝)

王如玄前天與丈夫黃東焄搬出職務宿舍。(記者朱沛雄攝)

2015/12/02 06:00

〔記者蘇芳禾、項程鎮、張文川/綜合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前天與丈夫黃東焄搬出職務宿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再質疑,黃東焄九月二日調任司法院,現在的法務部職務宿舍本來就要在十二月二日交回,王如玄夫妻其實是依規定,不得不交回宿舍,「除非他們敢照原來計畫,把宿舍撥到高檢署」。

段宜康表示,依照行政院的規定,黃東焄在九月二日調任司法院政風處長,現在的法務部職務宿舍,最多可續住三個月,也就是要在十二月二日前交回宿舍;段宜康批評,王如玄根本就是不得不交回宿舍,還弄得一副委屈樣,自稱「選副總統選到沒房子住,流落街頭。」

高檢署:黃東焄無遷出問題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黃東焄所住宿舍由高檢署管理;高檢署表示,政風單位隸屬於法務部廉政署,黃東焄雖在高檢署占缺,但仍屬法務部管轄,沒有調任後三個月內須遷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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