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會
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會,單位雖掛在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底下,但實質是獨立運作的單位。圖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是在民國九十一年成立,之後隨著多次國防組織調整,目前稱為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會,單位雖掛在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底下,但實質是獨立運作的單位。
保障會可聘十五至二十一位委員,由首長聘請部內外人士出任,且規定要聘請一定比例的女性委員;因保障會受理的大都為官兵實質權益問題,加上女性官兵人數越來越多,部外委員大多會聘請具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擔任,女性委員也不在少數。
保障會受理案件大多與官兵及眷屬權益有關,軍方特別規定,委員於聘任期間,不得將案件資料洩漏或交付於他人,如有不法行為、不當言論,足以影響國軍榮譽者,得解除聘任。(記者羅添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