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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隊士兵遭戰車輾死 父母獲國賠

二○一二年海軍陸戰隊M60A3戰車輾死士兵黃俊翰事件,台北地院判海軍司令部應分別賠黃父三百四十萬元、黃母三百卅二萬元。圖為同型的M60A3戰車參與聯興操演。(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二○一二年海軍陸戰隊M60A3戰車輾死士兵黃俊翰事件,台北地院判海軍司令部應分別賠黃父三百四十萬元、黃母三百卅二萬元。圖為同型的M60A3戰車參與聯興操演。(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2015/08/12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二○一二年間,新竹發生參與戰車演練的新兵黃俊翰慘遭M60A3戰車輾斃事件,黃的父母事後訴請國賠,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軍方確實有疏失,判海軍司令部應分別賠黃父三百四十萬元、黃母三百卅二萬元;其中,黃父先前領得的駕駛賠償金與保險理賠已逾此金額,軍方後續僅須賠償黃母部分。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海軍陸戰隊六六旅戰車營在新竹縣坑子口靶場進行戰車火砲演練,未料,一輛M60A3戰車返營時竟輾到黃俊翰等五名士兵。其中,入伍前即考取台積電工程師、未來前途光明的黃俊翰禁不起五十八噸重量輾壓,不幸傷重身亡;黃家父母傷痛難遏,事後聲請國賠一千三百廿九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上兵駕駛吳承翰、中尉副連長陳健全已分別被最高法院判處十月、八月徒刑,均緩刑五年並須賠償兩百萬元確定,顯見軍方確實有明顯疏失,因此判決黃父可獲賠三百四十萬元、黃母可獲賠三百卅二萬元。

不過,黃父先前已獲駕駛賠償兩百萬元、軍方殮葬補助金十七萬元及軍人保險兩百萬元等,共計四百一十七萬元,超出判決賠償金額,因此軍方僅須再賠償黃母部分的三百卅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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