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權限爭議 中央地方開會釐清
雲林縣長李進勇。(資料照,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高雄市與雲林縣相繼因氣爆事件石化管線管理與禁燒生煤等環保問題槓上中央,雲林更因制定禁燒生煤自治條例,與中央在立法權限出現爭論,內政部與國發會昨邀地方與中央共一百多位官員舉辦研討會面對面溝通。據了解,包括雲林縣等地方政府認為縣市有權訂定自治條例,不過,經濟部與環保署官員則點出相關自治條例可能與現行法律產生競合問題。
經濟部日前表明,雲林縣政府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牴觸「能源管理法」,縣府做的決定「無效」,引發認為地方有權訂定自治條例的雲林縣長李進勇強烈反彈,為此槓上經濟部等部會。
昨天這場「地方自治立法權限實務研討暨座談會」,高雄市及雲林縣政府代表就其制定相關自治條例的背景等問題進行說明,會中由行政院法規會主委劉文仕、財政部次長吳當傑、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及環保署副署長符樹強擔任引言人。劉文仕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間應建立對等協力的夥伴關係,彼此分工合作,才能共同面對全球化經濟、社會文化及環境變遷的挑戰。
內政部相關官員表示,透過這場雙向溝通,將有利於中央和地方夥伴關係的建立,也希望中央與地方政府不要各唱各的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