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涉洩密案 改判無罪
2015/04/30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我國駐瑞士代表王世榕被控出書洩漏外交機密,遭外交部函送法辦,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他一年六月徒刑、緩刑兩年,高等法院認定王引用的電報公文不具實質秘密性,昨改判王無罪;檢方可上訴。
王世榕於九十一到九十七年間擔任駐瑞士代表,卸職後出書,書中引用電報內容遭外交部函送法辦。台北地院認定王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考量他出書用意良善,無再犯之虞,判決緩刑;王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認為,本案電報公文,雖在機密等級形式上為「機密」或「密」,但實質內容無影響國家或外交利益之虞,改判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