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法案「公司法」 今拚三讀
立法院長王金平。(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昨邀集行政部門與朝野黨團協商「加薪四法」,決定今天院會先通過無爭議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昨轉述,經濟部長鄧振中對立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意見,認為執行上很困難,王金平因此裁示其他三法下週三再協商。
初審通過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昨朝野協商決定改為「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再限於新股,讓公司更有彈性。
王金平昨接見工會團體,工會呼籲立院儘速通過加薪四法。全國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吳政男指出,聽說有財團擋案,因此來拜會院長,勞工希望加薪,否則老闆一直賺錢,勞工薪水又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