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總統府案 張德正︰無殺意
2015/04/21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發生於去年農曆年前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案,一審以殺人未遂罪判司機張德正五年十個月徒刑,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檢方指總統府被認定是古蹟,張德正除殺人未遂外,另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罪,一審量刑太輕;張則喊冤表示沒有殺人意圖,律師抨擊檢方濫訴,「一個自殺未遂的人,竟要被依殺人未遂判刑五年十個月?」
張德正的律師主張,張德正是想自殺才衝撞總統府,總統府正大門台階從平地至最上層,為二.○八公尺,張男開的車子高度加上輪胎約三.二七公尺,無法預見車子會衝上台階,就算衝上台階,也認為哨兵會走動,不會被撞上,沒有殺害執勤憲兵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