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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情局共諜案 前少校王宗武收押

    2015/03/13 06:00

    〔記者張文川、楊國文/台北報導〕國防部軍情局退伍少校王宗武,派駐中國臥底服役期間遭策反,轉吸收前軍情局上校情報官林翰,並外洩我敵後情報工作人員名單,台北地檢署本月四日約談二人後交保;其中部分洩漏國防機密的案情,涉及二審管轄的外患罪,高檢署昨約談二人,認定王宗武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昨天深夜獲法院裁准。林翰因配合辦案,坦承收受金錢並交付給王敵後情報工作人員名單,訊後獲請回。

    高檢署認定王有逃亡、串滅證之虞

    高檢署認為王宗武涉刑法外患罪一○九條「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同時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涉案重大,且他已被中國吸收長達十餘年,卻堅稱只吸收被查獲的林翰一條下線,說詞避重就輕,應收押偵辦。

    本月四日北檢指揮調查局收網,發現中方以百萬底薪,外加工作獎金誘惑我國現役、退役軍情局人員加入共諜組織,王宗武承認吸收林翰為下線,林也坦承被王宗武收買,北檢讓王宗武五十萬元交保、林翰十五萬元交保。

    林翰坦承收錢交付名單 訊後請回

    昨天高檢署針對外患罪部分約談王、林二人。據悉,林翰承認出賣海外布建情報人員名單給王宗武,包括任職軍情局期間得知的軍情局情報官身分、任務執掌、人事異動、海外與敵後布建的情報員名單,中方再依情報價值發給至少一萬美元(約新台幣卅一萬元)不等報酬,每年並有一萬至三萬美元的「底薪」工作費。

    檢調追查重點在於,王宗武十餘年來究竟收買了多少我方情報相關人員為下線?取得多少情報?在我方發展的組織成員?但王宗武堅稱只有林翰一條下線。

    檢調調查,王宗武八十一年至八十三年派赴中國四次,期間被中方掌握住身分,策反他為雙面諜,九十四年王未通過忠誠儀測而退伍,轉任職百貨物流管理,多次參與軍情局大小餐會,伺機吸收下線;林翰曾奉派駐日七年,前年上校退伍後,在酒店當特助,去年被王宗武吸收。

    檢調調查,王、林各已收受中方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三百一十萬)酬勞,並接受招待至東南亞旅遊,期間趁機遞送情報資料和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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