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宅條例廢止 社宅只租不售
國民住宅條例昨初審廢止,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中央不會再推合宜住宅出售。(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廢止「國民住宅條例」;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未來將以「住宅法」取代「國民住宅條例」,中央也不會再推可供出售的合宜住宅,改以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為主,對於地方要推可出售的合宜宅,原則上也不會鼓勵。
陳純敬說,國宅自民國六十五年至今,共辦理約三十九萬戶,協助約一五八萬人解決居住問題,但我國自有住宅率已達八十五%,未來將以「住宅法」取代「國民住宅條例」。
但條例廢止後,目前興建中、計畫將出售的「林口國宅」將何去何從,相關議題也引發朝野關注;內委會昨也通過決議,建議內政部將林口國宅轉為專供出租使用的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