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等國防機密 賤賣中國 空軍上尉當共諜 判刑7年4月
2025/08/23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上尉管制官許展誠,涉賤賣雄三機密給中國,台中地方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4月。(取自臉書)
台灣退役空軍飛官史濬程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吸收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上尉管制官許展誠,將我國雄風三型飛彈等國防機密洩漏給中共,史收中共賄賂二一○萬元,再每次分給許三萬、五萬元不等報酬,且為時長達五年,最高法院已判處史二年二月徒刑確定;許展誠部分,台中地方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賄款廿二萬餘元沒收。
退役飛官吸收 許展誠洩軍機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史濬程於二○○八年空軍四三九聯隊少校飛行官退伍後,二○一九年認識中國情治人員「子文」,史接受賄賂台幣二一○萬元,吸收學弟、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上尉管制官許展誠(廿九歲,羈押中),以線上遊戲術語當暗語,將國防機密文件交給史,史每次給許三萬至五萬元報酬,合計廿二萬六千元,史再把國防機密透過「微信」等管道交給「子文」。交付的資料,包括台灣應對中共戰機擾台的方案,經國號戰鬥機掛載雄風三型反艦飛彈等國防機密。
時間長達5年 僅獲22萬餘元
台中地院認為,上述資料將使中共了解掌握我國軍事資訊,再加以分析運用,危害我國國家安全與利益,許觸犯國家安全法的「為大陸地區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從一重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處斷。
台中地院強調,許坦承犯行且繳回賄款廿二萬於元,但他身為現役軍人,竟罔顧國家栽培、背叛國家,損及軍譽與民心士氣,犯行又長達五年,據此判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