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共同幫柯搬錢 李文宗:聽柯指示 和橘子無溝通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高等法院認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均罪嫌重大,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原交保裁定,北院29日下午重開羈押庭,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於開庭前步入法院。(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其中柯總財務長李文宗獲八百萬元交保,北檢抗告後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昨開羈押庭。李文宗強調「橘子」許芷瑜拿錢給他是聽柯指示,自己沒其他國家護照、不會逃亡,願意到派出所報到;他也說今年八月後沒跟相關被告、證人接觸,如今更被民眾黨切割。
檢方指控,李文宗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等罪,刑期重,逃亡動機強,公益侵占六千多萬元與保金不相當;且李曾在中國深圳工作七年,妻子名下保險箱有三萬多元人民幣是李所給,李有在國外生活能力。
檢方說,李跟橘子都是柯帳房,柯曾傳訊給李「初期沒募到的錢叫橘子先挪一些進去」,可見橘子幫柯搬錢,李交保可跟橘子串證;加上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民眾黨「四位一體」,李可透過他人串證。
李文宗昨仍否認犯行,稱至今沒接觸證人、被告及妹妹李文娟。橘子拿錢給他是柯指示,從他跟橘子的Line記錄可見,兩人幾乎沒溝通。
李還說,他當六年公務員薪水本不多,不動產只有新竹住處,日前加保還借了三百萬元。他現在被民眾黨切割,未來無法找其他工作,提高保金無力應付。
辯方律師主張,侵占公益六千多萬元的部分未扣除成本、未收款項、木可公司被扣的錢等,沒與保金不相當。李文宗在中國沒資產、工作,不可能逃亡,但李同意按時到派出所報到。柯傳訊給李,只證明橘子有拿錢給李,李無法知道錢從何而來,要跟橘子串什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