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立院初審通過組織法草案 運動部轄下設「全民運動署」
立法院。(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舉行聯席會議,初審通過「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明定運動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之研擬、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等十大事項。此外,運動部轄下設立「全民運動署」,辦理全民運動業務,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形塑運動文化。全案須交由朝野黨團協商。
此外,由於台灣隊於世界棒球十二強賽中,於十一月廿四日擊敗日本隊奪冠,會中也通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所提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研議將該日定為「台灣棒球紀念日」。
根據行政院規劃,運動部下設全民運動署,另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共六個司,以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三個行政法人,力拚明年八月掛牌,預計編列二百億元預算。
聯席會昨審查「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會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倡議成立國家運動博物館或紀念館,建議將條文入法。吳思瑤認為,大家非常期待也支持成立運動博物館,但建議在立法說明加註就好。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也建議斟酌是否入法。
經討論,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顧及體例,條文建議以抽象文字為主。最終運動部執掌的相關條文改為「運動文化記憶之蒐集、保存、再現、展示及推廣。」成立運動博物館的相關文字,則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
初審條文也規定,運動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運動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