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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諜案 羅志明無罪確定 退將夏復翔發回更審

    前立委羅志明(右)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左)。(資料照)

    前立委羅志明(右)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左)。(資料照)

    2024/10/24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嫌共諜疑案,一審判羅無罪、夏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五月;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二人皆無罪,高雄高分檢不服上訴。由於羅一、二審都判無罪,最高法院依速審法駁回檢方上訴,羅志明確定無罪,夏復翔則有部分發回更審。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夏復翔於二○一四年之前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會長、恆星高爾夫球隊隊長,隊員主要為退役海軍將領。夏與退役將領聚餐時,結識中國「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秘書長郝一峰,「黃埔軍校同學會」台港澳聯絡部副部長方新生(曾任中國和統會處長);前者為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的附屬團體,負責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羅志明二○一三年間也是恆星高爾夫球隊隊員,任職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結識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明知李鷹是中共解放軍空軍的運用人員,仍邀李來台參加高爾夫球比賽,並引介夏復翔認識。

    檢方指控夏、羅分受郝、方、李指示,自二○一三年至一八年共帶領近兩百人次的退將赴中國接受落地招待,涉為對岸吸收成員發展組織。高雄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夏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羅志明罪證不足,判無罪。二審高雄高分院則認定缺乏具體犯罪證據,判決二人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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