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認定沈慶京、應曉薇都想逃 裁定收押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查出過程涉賄,台北地院前日晚間召開羈押庭,陸續裁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羈押禁見。圖為兩人在法警戒護下移送看守所。(記者叢昌瑾攝、資料照)
檢廉上門搜索 沈慶京欲從住家逃生梯遁逃被攔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檢方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查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年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受至少四七四○萬元賄款,護航京華城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前日聲押禁見應曉薇、沈慶京與應的助理吳順民;台北地院訊後認定,應、沈涉犯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且兩人得知檢廉即將行動,分別想從機場或住家逃生梯逃離,裁准三人皆羈押禁見。
沈、應涉犯違背職務行收賄罪
應、沈、吳皆否認犯罪,應曉薇疑於前年十一月間至少收下沈慶京給的四七四○萬元賄款,再以議員身分就京華城容積率施壓北市官員;法官認為,應曉薇廿七日準備從台中機場出境,適逢檢廉發動搜索前,時間上的巧合,足認她應有管道探知偵查動態。
而沈慶京雖稱四七四○萬元是匯入由應曉薇擔任理事長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做為慈善捐款,但法官比對匯款時間恰逢應曉薇替京華城案向北市府陳情,或請都發局再度研議將案件送往都委會,可見名義上雖是捐款,實際上是希望她以市議員身分和手段,拿到其所期望的容積率,達成目標後給予的報酬,自屬賄款,並非捐款。
廉政官廿八日帶隊前往沈慶京住處搜索,管理員依管委會規定通報住戶,沈慶京聞訊竟欲從住家安全門的逃生梯離開,但在一樓被廉政官發現攔下;且沈得知檢方已發動搜索,立刻與吳順民進行為時不短的通話,但兩人在檢方偵訊時卻都否認有通過電話。
而身兼應曉薇團隊與威京子公司顧問的吳順民,領威京集團的薪水,卻以應曉薇團隊助理的身分於京華城案出席會議或提出意見,與應曉薇一同施壓公務員,有犯意聯絡。
法官因而認定三人各有逃亡事實與勾串滅證之虞,並審酌賄款高達四千餘萬元,京華城因違法取得容積而獲利上百億元等情形,裁定三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