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柯政治獻金 檢向監院調資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據悉,檢察官已向監察院調取政治獻金申報資料釐清;監察院也於前天派員查核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資料照)
監院已展開查核
〔記者陳彩玲、方瑋立/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北檢十二日主動簽分「他」字案,交由黑金組檢察官調查。據悉,檢察官已向監察院調取政治獻金申報資料釐清;監察院也於前天派員查核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
檢不排除搜索、約談柯等人到案
據了解,北檢已陸續向監察院調取資料,包括當時柯文哲申請許可設立專戶、收受政治獻金和受贈收據等,未來也將向簽證的會計師端木正調閱相關單據,不排除搜索、約談柯等人到案說明。
民眾黨前天召開記者會,指第一階段查核支出後,發現共漏報十五筆、誤報兩筆,漏報總金額高達一八一七萬餘元。
監察院昨指出,有關輿情反映發現柯文哲多筆高額政治獻金支用爭議,以及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收入、衍生指涉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與檢舉案,已於十二日派員展開查核。
監院:查核如發現涉不法將送辦
監院指出,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廿條匿未登帳、第十一條未開立受贈收據、第廿一條未申報收入、第十條第二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以及若支出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皆應依卅條處六萬元以上、一百廿萬元以下罰鍰,未存入專戶金額併予沒入(或追徵價額)。
監院強調,查核過程中如發現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移請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