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涉申報不實 監院:經檢舉將依法辦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爭議延燒,監察院昨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歷年皆為「年度查核計畫重點」,如經檢舉涉違「政治獻金法」,將依法辦理。(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二○二四年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爭議延燒,監察院昨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歷年皆為「年度查核計畫重點」,如經檢舉涉違「政治獻金法」,將依法辦理。
民眾黨稱將向監院補正資料
柯文哲參選總統期間承辦其造勢活動的「時樂」公司近日聲明,民眾黨申報資料中的五百萬元並非該公司承接業務;名嘴也爆料,另一業者「尼奧」清查後發現並未收到申報資料中的兩筆款項,三筆款項總計九一六萬餘元。民眾黨昨對此公開致歉,也稱將向監察院補正資料。
監察院回應,歷年均將總統、副總統選舉各擬參選人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列為年度查核計畫重點,如有擬參選人之政治獻金收入或支出「經檢舉」涉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皆會依法辦理。
「政治獻金法」第三十條規定,屆期不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以及不為申報、不依法定方式申報或故意為不實之申報者,得按次處罰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第三十三條則明訂由監察院處行政罰,並有五年裁處權。第廿一條第一項則規定,擬參選人應於「選舉投票日後三個月內」,向受理申報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