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檢方首度提訊 中國男駕快艇偷渡 收押禁見

    六十歲中國籍男子阮芳勇從福建省寧德港獨自駕小艇偷渡來台,士林地檢署昨首度提訊阮男,訊後認定阮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聲押禁見獲准。(資料照)

    六十歲中國籍男子阮芳勇從福建省寧德港獨自駕小艇偷渡來台,士林地檢署昨首度提訊阮男,訊後認定阮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聲押禁見獲准。(資料照)

    2024/06/18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六十歲中國籍男子阮芳勇,八日從福建省寧德港獨自駕小艇偷渡來台,本月九日長驅駛入淡水渡船頭,不慎撞上一艘交通船,業者報案,阮男被海巡署逮捕。士林地檢署昨首度提訊阮男,訊後認定阮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聲押禁見獲准。

    阮男曾任艇長經歷特殊 是否真為投誠 檢追查重點

    阮男主張來台向中華民國「投誠」;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十一日受訪表示,阮男經歷特殊,「曾任海軍,還做過艇長」,且阮男在海上航行超過一天,船上卻未儲備維生食物、飲水,身上也無明顯受日曬等跡象。故阮男偷渡來台是否真如其所稱是為「投奔自由」,是檢方未來追查重點。

    士林地院說明,阮男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也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況且阮男在台無固定居所,入境時又未攜帶相關通訊器材,顯然有意隱匿蹤跡,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本案攸關國家安全,尚待檢方持續偵查,故裁定收押禁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