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 防國會機密外洩危國安
2024/04/07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有關國會調查權、聽證權的行使,如何防範國安機密外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必須「四管齊下」,首先是「議事規則」對於秘密會議的規範,其次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納管,接著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涉機密者不得赴中國交流,最後則是由「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洩密者的咎責。他強調:「你有權利去調查,就要守機密義務。」
鍾佳濱已排定司法委員會十日、十一日分別召開「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公聽會與「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防範機密外洩危害國安」公聽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在上週公聽會也強調,國會要受尊重,必須先從「自律」開始,「要剃別人鬍子,請先剃自己的鬍子。」
她說,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對於違反倫理規範的立委處罰非常軟性,美國參眾議院對於國會議員甚至有道歉、停權、驅逐出國會等嚴厲處罰,並成立倫理規範辦公室,受理所有國會議員的不當行為。國會必須先從自己的行為規範起,才會贏得尊重。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過去參與國造潛艦機密會議時,曾拒簽保密協議。為防堵立院外洩國安機敏資訊,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等人去年曾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立院秘密會議訂定相關規範,包括參與者均應切結保密協議,並禁止攜帶任何通訊產品進入,拒絕切結者,不得參加秘密會議;相關條文被稱為「馬文君條款」。
不過,上述提案因屆期不連續未能繼續審議,賴等人於本屆第一會期再度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全面性訂定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