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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助理費私用 多位議員遭重判

國民黨立委推動 議員及村里長補助費用修法比較

國民黨立委推動 議員及村里長補助費用修法比較

2024/03/11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有國民黨立委認為縣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過低,打算推動修法提高上限,但助理費的運用是否公開透明,引發不同意見。近年來,許多縣市議員因涉嫌利用人頭A助理費而被起訴,有人引用「大水庫」理論,即雖有不實申報助理費,亦確實有私聘助理,但支出等於或大於收入,躲過一劫,僅犯偽造文書而非貪污;但也有更多議員流於私用,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而被重判。

議員因助理費問題被依貪污罪起訴,法院認定偽造文書的案例不少。例如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二○二八萬元,且款項大多流為私用,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

不過,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黃永昌雖有以人頭不實申報助理費,但也有私聘助理,不實申報所得全數用於與議員相關事項,非挪為己用,不構成貪污,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一年、緩刑三年,並向公庫支付兩百萬元。

但也有更多議員因詐領助理費而觸犯貪污罪被判刑。例如前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三三三萬元,一審士林地院考量潘自白犯罪,繳回不法所得,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兩年、緩刑五年,因檢辯均無上訴而確定。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也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五萬多元,因否認犯罪,一審台北地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他七年六月徒刑,二審高院考量犯罪金額不高,「情堪憫恕」減刑改判三年十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童現已假釋出獄。

另一起案例是澎湖縣前民政處長成萬貫,被控擔任兩屆縣議員期間,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八二九萬餘元,一審澎湖地院判成萬貫十二年徒刑,因成萬貫在高雄高分院二審時改口認罪,獲減輕改判十年六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三三五萬餘元,一審新北地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刑九年,二審高院考量她確有私聘助理的相關花費,且曾認罪、繳回不法所得,減刑改判五年,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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