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億股權收歸國有 納入促轉基金 官派董事 將進駐中投、欣裕台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最高行政法院前天駁回國民黨上訴,確認黨產會針對中投、欣裕台兩家國民黨黨營事業一五六億元股權收歸國有處分,全案確定,這是黨產會首次收回股權案件。行政院官員昨透露,收歸國有後,將納入行政院促轉基金,政府會循程序,由促轉基金派官方董事進駐,以實質接管。
官員解釋,中投、欣裕台原有三件訴訟案,三案是不同原告,其中之一國民黨為原告,現已敗訴確定,另兩件是中投、欣裕台提出的訴訟,主張移轉國有的處分違法,請求撤銷行政處分。
官員說明,另兩件雖尚未確定,高等行政法院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程序駁回,也就是兩家公司沒有權利提起訴訟。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後,去年也撤銷發回,他研判法官應是在等國民黨為原告的本案確認後,才會進一步審理。
官員指出,雖本案國民黨敗訴確定,但卡在另兩案尚有停止執行的請求,因此本案定讞後,是否可以馬上執行、還是受到另兩案拘束,黨產會與律師會再研究。不過,國發會管理的促轉基金,去年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就在研究與準備股權轉移的程序,因為這是首例,過去都是收回現金或不動產,過戶與交付已有相關程序。
對於股權轉移相關問題,官員解釋,雖然是股權轉移首例,但仍依促轉條例第七條規定,由促轉基金管理,並做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而促轉基金也會依程序報行政院核定。
依循程序實質接管
官員強調,核定後,中投、欣裕台會被視為廣義的公有財產,未來的管理會循程序,由官派董事進駐,並實質接管;而接管之後,董事會或未來能否進一步處分,都會依法定程序進行。被問到是否賣掉股權,讓中投、欣裕台轉型為一般的民營公司,他認為,現在都言之過早。
黨產會昨發布新聞稿指出,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上訴,確認黨產會針對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處分並無違誤。而股權判定為不當黨產,顯示大法官釋字七九三號解釋,追討不當黨產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期待其餘審理中之案件,也能回應全民對轉型正義工程期待,匡正威權時期的不公不義,將威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早日歸還全民與原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