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 林宅血案、陳文成事件有望完整解密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鍾麗華攝)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鍾麗華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10/20/97.jpg)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除特殊情形外,至遲屆滿四十年需解密。國發會指出,現行屬永久保密檔案有四千多件,目前初步協調應有半數在屆滿四十年後解密,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等有望「完整」解密。
「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刪除「永久保密」規定,改為定期檢討有無延長保密之必要,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保密期限原則不得逾卅年,逾卅年仍有保密必要,每次延長不得逾十年,且須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核定。至於「政治檔案條例」修法,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原則至遲應於全案檔案最早產生日四十年解密。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解釋,配合「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與管道,已沒有永久保密的意旨,經審定為政治檔案文件,修法經分離後的原件至遲四十年要解密,但有例外情況,包含從事情報人員有危害、危及國安或對外關係、影響對中國的情報工作安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