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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出租地變停車場 交局勘查︰未申請許可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質疑前立委黃國昌與孩子名下土地有停車場營利,新北市交通局勘查後已限期十五天內改善。
(取自張錦豪臉書)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質疑前立委黃國昌與孩子名下土地有停車場營利,新北市交通局勘查後已限期十五天內改善。 (取自張錦豪臉書)

2023/07/08 05:3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土地違規闢建停車場,市議員張錦豪、時事評論員李正皓、溫朗東連日批評黃國昌辯稱「不知情」是說謊。新北市府交通局昨天表示,黃國昌名下這處土地未申請停車場設置許可,已限期十五天內改善,否則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市府城鄉發展局說,另依都市計畫法,最重可罰卅萬元。

市府農業局、交通局、城鄉局指出,黃國昌與孩子名下汐止區水源段一六二地號是汐止都市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同地段一六三地號土地是「道路用地」,前天已到現場勘查,確認供停車使用並鋪設水泥,已涉及違反停車場法、都市計畫法。

交通局表示,私人地可以依法申設臨時路外停車場,但必須核准後才能設置,經查此處並未獲得設置許可,已要求在十五天內限期改善,如未申請許可,將依法開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城鄉局指出,停車場未合法申請,可依都市計畫法裁處、處六萬元到卅萬元罰鍰。

李正皓、溫朗東批黃說謊

溫朗東在臉書PO出他到現場觀察並與這塊地的「二房東」談話內容,二房東說,水泥鋪面是二○一八年承租之前就有。溫朗東表示,在保護區鋪設水泥,土地違規做為停車場,黃國昌不能賴給二房東,辯稱不知情顯然說謊,他申報的土地有兩筆三百多坪,包括這塊停車場,這絕非畸零地,也跟種菜沒有關係。

李正皓批評說,黃國昌開直播宣稱,這處土地在幾年前由黃母租給鄰居使用,他與妻子去年的所得申報有包含一筆卅六萬元的租賃所得,還說「不清楚」鄰居在這塊土地上做什麼,這是公然說謊,企圖用「我不清楚二房東做什麼」來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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