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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駁回抗告 蕭景田交保確定

蕭景田(資料照)

蕭景田(資料照)

2023/01/11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被控出資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士林地院原裁定八百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士院日前重開羈押庭,蕭在法院快篩時驚傳確診,法官訊後仍裁定交保,但保釋金加碼至一千五百萬元,並諭知限制出境等處分,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一審裁定適當,昨駁回抗告確定。

士林地檢署偵辦蕭景田涉賄選案,上月指揮調查局發動偵查行動,但蕭聞風竟翻牆逃跑,一週後才自行到案,被檢方以有逃亡之虞聲押禁見,但士院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八百萬元交保。士檢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以蕭曾翻牆逃走等事證,恐有逃亡、勾串、滅證等可能,撤銷原裁定,發回士院更裁。

士院認為,蕭雖否認犯行,但依現有證據、證人證詞,足以認定他涉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考量里長及里長候選人均已到案作證,且證物已扣案,已無勾串及滅證之虞。

士院認定,蕭景田雖曾翻牆逃走,但已自行到案,沒有羈押必要,七日裁定以一千五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等,同時禁止接觸相關人士,以防勾串;但士檢仍認為蕭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的可能性,提起抗告,昨被高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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