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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論文案明開庭 知情人士︰五大關鍵文件 可證未抄襲

林智堅論文案,台北地院本週三將開庭審理。(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林智堅論文案,台北地院本週三將開庭審理。(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2023/01/10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調查員余正煌指控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其論文,並向台北地院提及刑事自訴,北院本週三將開庭審理。知情人士表示,有五大關鍵文件,足以證明林並未抄襲余的論文,同時認為台大社科院學倫會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根本是一起「世紀大冤案」。

知情人士說,關鍵一是二○一五年十二月廿七日,林智堅在陳明通指導下,完成論文寫作底稿;關鍵二則是二○一六年二月一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的電子郵件,內容為師生經過多次討論、修改過的研究計畫,此時論文計畫「已完成雛形」。

關鍵三是二○一六年一月二日,陳明通客製化給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陳明通並於同月五日當面寄送電子郵件給余,內容皆是陳明通為深度指導余所預置的內容,包括論文架構、章節安排、資料來源、分析工具、相關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這些表格的示範寫法。

關鍵四是二○一六年一月底以前余正煌的口試進度;關鍵五則是同年三月八日,余寄給陳明通的電子郵件,內容為論文研究計畫,並詢問可否就此提出研究計畫口試。

知情人士直言,二○一六年一月五日,陳明通提供給余正煌的客製化論文寫作底稿,與余同月底以前的論文進度,幾無差異,余僅在第一章「緒論」的開頭寫了一段文字,並於第二章「相關理論回顧與文獻檢討」多寫了三頁,第四張「結論」寫了一頁,由此可知,余確實在寫作出現困難,特別是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這一部分毫無進度。

知情人士更指,余正煌眼看論文口試前三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畫口試的時間將屆,二○一六年二月中旬曾向陳明通求救,陳明通此時將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余才能在同年三月八日向陳明通表示要申請研究計畫口試。

以論文出版先後順序判抄 致冤案發生

知情人士同時對比余正煌的研究計畫及後來完成的論文,指余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於二○一六年二月一日的研究計畫初稿,台大社科院學論會卻僅以論文出版先、後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導致世紀大冤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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