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都自籌財源占5成 16縣市平均不到3成
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六都自籌財源能力較高,能占歲入五成。圖為台北市政府外觀。(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全國各縣市貧富不均,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地方政府長期須仰賴中央政府補助,六都自籌財源能力較高,能占歲入五成,但其餘十六縣市平均不到三成,去年更有八縣未達兩成,立委認為,應修財政收支劃分法,才能提高地方政府自籌財源能力。
年底九合一大選將選出全國廿二縣市首長,各縣市政府財政情況優劣,攸關是否能建設、發放福利,也是各候選人交鋒重點之一。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期提出的一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評估報告,直指地方政府自籌財源比偏低,長期須仰賴中央。
報告指出,一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編列補助地方政府經費,一般性補助款二一四六億元,較上年度增幅九.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三六二七億元,較上年度增幅十三.五六%;中央對地方整體補助財源,不含計畫型補助款,共增加六一四億元,增幅十一.九%。
預算中心認為,中央對各縣市政府補助的經費屬「鉅額」,且從二○一五年至二○二一年,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入比重有下降趨勢,長期須仰賴中央政府補助款挹注。
報告也揭露,不僅各縣市自籌財源能力不佳,還有嚴重「貧富差距」,二○一五年至二○二一年共七年間,六都自籌財源占歲入比重介於五十四.二五%至五十七.九一%間,平均超過五成;但六都以外十六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出比重,平均不及三成。
去年度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最高為台北市、六十三.八八%,若計算自有財源占歲入比率更高達九十.六二%;六都以外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僅新竹縣、市及金門縣超過四成,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連江縣等八縣未達兩成,澎湖、連江甚至低於一成。
立委盼修法、地方積極招商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地方政府長期接受中央補助,台北市工商發達,加上房屋稅、地價稅等地方稅收都很高,自籌能力強,但中南部就較差,若要解決,超過廿年未修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是一環,但中央財政也不好,「餅就這麼大,怎麼分?」財劃法修法困難,另一條路是地方要積極招商增加相關稅收,此外就是積極善用民間資源,改善地方財政,開源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