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救國團執行政治偵防 累積資產
黨產會昨舉行聽證會並公布史料,指出救國團以青年工作為掩護,替國民黨執行「政治偵防」任務。(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日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黨產會公布史料證據指出,救國團以青年工作為掩護,替國民黨執行「政治偵防」任務,基於各種任務需求,累積龐大資產;救國團則稱,財產合法取得,結餘從未流到國民黨或私人手中。
救國團:財產合法取得
黨產會表示,二○一八年已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正調查財產是否不當取得。從總裁批簽、國民黨中常會會議紀錄,可發現救國團成立後,密切參與國民黨安排的各種工作計畫,黨青工會以救國團工作項目成果在中常會報告。一九七一年因保釣小組而生的「寧靜小組工作計畫」,調查學校教職員生;參與調查局辦理的「春風計畫」,監控大專院校的異議份子;「校安會報」為國民黨執行校園政治偵防工作。
黨產會表示,救國團以海外青年活動工作為掩護,執行國民黨政治偵防海外學人的任務,由總裁批簽所附的「防制台獨活動措施分工表」可見,而這些防制措施後來稱為「安祥專案」。
黨產會強調,救國團因為執行各種任務,一九八九年以前取得青年活動中心等許多不動產,許多仍未歸還國家,總資產一九九三年高達四十一億元,二○二○年約五十一億元,多數非民主時代所賺。
救國團會計師余景仁反駁,救國團從一九七○年至一九八九年的自籌經費收入,推估是廿九億七七一三萬多元,其中青年期刊收入二億多元,均非屬不當取得財產。
救國團代理人秘書處長鄭斐文主張,救國團財產合法取得,結餘從未流到國民黨或私人手中;國民黨邀救國團參加會議提出報告,屬於黨政運作關係,未脫離憲政體制,會議紀錄多是單方片面,不能作為「認定附隨組織進而沒收財產」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