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來台讀高中遲未鬆綁 教育部:近日函報政院審核
港澳學生鬆綁來台就讀高中,教育部表示,預計一月將修正後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核。(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二○二○年底預告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將鬆綁港澳學生可用「就學」事由來台就讀高中,但教育部去年八月十日在部務會議通過該辦法後,遲未公布具體結果。據透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近期已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協請教育部儘快處理「撐港」法案,以利新法早日上路。教育部則回應,預計一月將修正後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核,並於政院核定後據以實施辦理。
陸委會協請教育部 促讓撐港法案儘速上路
教育部研擬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第六條等相關條文,放寬須持有台灣居留證才能來台念高中的規定,未來不限僅能就讀華僑高中,可以用「就學」事由來台念書,讓台灣公私立高中均能招收港澳學生。
為提高港澳學生來台就學意願,擴大台灣招收港澳學生來源,考量來台讀高中的港澳生未滿十八歲,父母親無法隨行來台照顧,新的辦法草案並爰以學校校長、校董或董事擔任在台監護人。
據了解,教育部在法案預告完後逾一年,遲未宣布港生來台念高中的新制具體時程,原因竟然是內部官員辦事消極保守,而非有外力影響或阻礙。鑑於港人團體及家長相當關心進度,陸委會高層已向教育部溝通,應儘速讓撐港法案上路。
教育部則說明,「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修正草案」於去年八月五日函報行政院審核,行政院於去年九月二十九日請教育部依政院意見再行研酌,政院修正意見主要是針對放寬至高中後,整體法規架構、修正前後權益衡平性、轉軌機制,請教育部再進行研酌。
教育部指出,陸委會去年十一月上旬提出該辦法草案之修正建議,教育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與陸委會就草案內容溝通與研商,目前正依行政院要求的修正方向及陸委會建議的修正文字通盤調整,預計今年一月將修正後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核,並於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實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