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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檔共諜 承諾循北平模式助中共入台

    鄭案上訴及判決理由

    鄭案上訴及判決理由

    2021/09/14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鄭昭明、鄭智文父子受中方吸收成為共諜,分獲輕判十月、一年,均獲緩刑三年定讞。台南地檢署查出,曾任我國陸軍飛彈指揮部軍官的鄭智文除了承諾循「北平模式」助中共入台,簽下「兩岸互信協議書」,還多次收受中方金錢及餽贈,並多次與中國統戰人員在國外見面。

    所謂「北平模式」是指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時,國民黨方面的華北剿匪總司令傅作義駐守北平,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

    台南地檢署查出,二○○九年十一月,鄭昭明因經常往來兩岸,結識了中國情報人員李志康,李要求他引介時任聯勤司令部監察組中校參謀的兒子鄭智文,雙方在日本東京餐敘,李男向鄭智文表明想了解我軍業務,並透過鄭昭明交付一只瓷花瓶、一千美元給鄭智文。

    二○一○年十月八日至十一日,鄭氏父子又與李男及兩名身分不詳的中國人士到新加坡會談。李男向鄭智文表明自己是中國福建總部統戰人員,希望鄭循「北平模式」,共謀祖國統一大業。鄭智文答應後簽下「兩岸互信協議書」,李男交付一萬美元見面禮、一千美元零用與一只市值一萬元天梭錶。鄭男於二○一三年退役。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一七年八月,鄭智文與前憲兵指揮部中校陳姓軍官分別同遊馬來西亞、越南,李男則交付二萬人民幣給鄭智文貼補旅費;不過,檢方並未查出鄭智文與陳姓軍官有洩露我國軍事機密給李男。

    一、二審均緩刑 檢上訴遭最高院駁回

    本案爆發後,台南地院認定鄭氏父子具悔意,不但輕判還給予緩刑。地檢不服上訴,認為過輕,且鄭氏父子犯行前後延續長達十年,難認一時失慮犯罪,不宜宣告緩刑。高分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刑度及給予緩刑並無不當;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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