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 2少校重判10年以上
2021/06/12 05:30
〔記者張文川、吳政峰、吳書緯/台北報導〕前年七月喧騰一時的國安私菸案,檢方分三波起訴十四人,台北地院昨宣判皆有罪,認定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國安局少校侍衛官張恒嘉,參與程度最深,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各重判十年四月、十年二月,另劉尊彰等六名特勤駕駛班上士,則各判刑六年二月至七年,褫奪公權各六年至十年。
檢方3波起訴 14人都判刑
法官在判決中痛批八人「濫用特權、漠視法令、公器私用」,沒收逃漏稅額共八百一十八萬餘元;時任華航副總經理邱彰信,依逃漏稅罪判刑二年八月。可上訴。
國安局對此僅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尊重法院判決。
訂購團最高層級的軍官、特勤中心上校林志建,逃漏稅捐卅三萬元,因認罪有悔意,獲輕判六月、緩刑兩年,支付公庫卅三萬元;華航空品處代理組長黃川禎,對運載未稅菸品出關施以助力,屬貪污幫助犯,重判五年四月;空品處協理于堯、管理師陳穎彥,依逃漏稅捐罪各判二年六月、二年。查扣的九千七百九十三條未稅菸,將由海關依行政程序另行沒入。
合議庭審判長邱瓊瑩、法官楊世賢、李陸華於判決痛批,八名軍士官職司總統維安的重要任務,竟濫用特權,利用總統專機出訪公務行程之便,超額訂購免稅菸品,再混入專機行李旁,以公務車載運出關,漠視法令規定、公器私用,漏稅額逾八百萬元,侵害國家稅收,損害國家形象和國際聲譽。
法官批濫用特權、公器私用
判決指出,吳宗憲是專機出訪承辦人,卻向華航購買近萬條菸品,刷卡付費獲取價值十七萬元的回饋幣,張恒嘉向特勤中心調借公務貨車,和華航人員聯繫取貨,二人參與程度最深,犯後否認犯行,皆重判十年多;劉尊彰等六名永和警衛室駕駛班上士,參與程度較低,減輕其刑後各判六年二月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