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全動署署長任用放寬文官
2021/05/04 05:3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外交聯席會昨初審通過「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草案」、「國防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定調職司後備業務的三級單位名稱為「全民防衛動員署」,更放寬署長任用條件,自原訂軍職「中將」新增「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的政務文官,給予國防部人才選任更大彈性。
原定全民防衛動員署長僅能由軍職「中將」出任,但考量中將六十歲須屆齡退伍,顧及政策延續性與人才任用彈性,因此將條文改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及中將」出任署長一職。
立委並要求在草案說明欄註明,任職全民防衛動員署長,「宜具備軍事專業背景者優先」。列席的國防部長邱國正對此表示,全民防衛動員署長涉及後備動員及部會協調責任,國軍將以專業作為任用考量,絕不會找「門外漢」或用於將官「佔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