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來台依親居留 向華強被查出有案底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右)被國安單位查出早年在台灣「有案底」紀錄,過去多次被拒絕入境;圖左為向妻陳嵐。(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兒子向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國安單位最新調查,向華強曾擔任中國電影基金會名譽副會長,與中共官方關係匪淺,早年在台灣「有案底」紀錄,過去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在警備總司令部列為機密的一清專案「竹聯幫組織沿革表」中,向華強更被官方標註為「新義安老大」。
一清專案被標註「新義安老大」
據了解,中國電影基金會的業務主管機關為中國廣電總局,向華強一九九四年出任名譽副會長,為首位擔任此職務的香港人。該基金會近年負責承辦中共「全民國防教育萬映計畫」,下設國防萬映辦公室,執行傳承紅色基因,宣傳《建國大業》等中共愛國主義電影。
過去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
國安人士透露,向華強現在給外界形象是影視大亨,但在台灣安全單位紀錄中,他是「有案底」的人,其父向前創立新義安幫會,新義安也與竹聯幫素有往來,過去永盛娛樂公司董事長向華強想來參加金馬獎,多次被移民署打回票,向家成員多人皆與新義安有關係。
據調查,向華強的哥哥向華波在一九七二年因港台走私販毒案,被台北地檢署依「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及「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條例」提起公訴收押,當年廿三歲的向華強也因非法買賣外幣被併案起訴。
國安人士強調,不是娶了台灣人或「洗白」就能依親居留。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或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曾任職於中國黨政軍或其他公務機構,得不予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