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受立院監督 經部︰不可能謀私利
台糖等公司曾在二○一六年八月六日至九日,應立法院經委會蘇震清委員的邀請到印尼。(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呂伊萱/台北報導〕國民黨昨出示駐印尼代表處二○一七年電報,質疑蘇嘉全、蘇震清叔侄訪問印尼卻未知會代表處,指控兩人利用國營事業謀利。經濟部昨強調,國營事業投資依法受立法院監督,不可能隱瞞,也不可能謀私利。外交部昨清查後表示,兩人二○一七年並未赴訪印尼,電報年份誤繕,惟外交部不證實外流文件真偽或對錯。
經濟部說明,因應新南向政策及考量國營事業商業投資需求,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公司曾在二○一六年八月六日至九日,應立法院經委會蘇震清委員的邀請到印尼,當時考量是純屬民間與商業交流,並未特別通知駐地的代表處。
知情人士表示,當初國營事業是為了避免正式官方接洽可能受限,但在代表處表示意見後,就均有透過代表處接洽;而台糖、中油兩案最後評估投資條件未滿足,也均未實際投資,不可能有謀私利問題。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昨說明,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二○一六年九月以私人身分低調訪問印尼,並表示無需接送機,由於該次訪問並非官方行程,是與僑界聯繫情誼,駐處考量行政中立原則,未參與訪團接待或提供其他協助。
歐江安也說,蘇嘉全與蘇震清二○一七年並未赴訪印尼,相關報導與事實不符,電報年份誤繕,惟外交部不證實外流文件真偽或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