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職入監爭議 立委籲傅崐萁主動請辭
〔記者陳昀、施曉光/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炒股案將入獄服刑,但因未宣告褫奪公權,仍保有立委身分,服刑期間立委薪水可照領,引發朝野立委批判。民進黨團、時力黨團、民眾黨團擬提案修法,主張判刑確定即解職、補選,並同聲呼籲要傅知所進退、主動請辭;國民黨團則對此持開放態度。
對於外界出現要求傅崐萁主動請辭立委的聲音,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受訪表示,傅並非國民黨員,應為自己的政治決定負責,國民黨不做評論。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則說,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一切尊重司法決定。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邀民進黨、時代力量、民眾黨立委召開記者會。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質疑,傅崐萁出獄後本屆只剩最後一個會期,真是台灣民主不可思議的笑話,呼籲朝野儘速修法,也請傅知所進退、主動辭職。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選罷法規定判刑定讞就不能登記為立委候選人,若連候選人資格都沒有,怎能勝任立委?傅崐萁預計有四分之三時間不在國會,說要照顧花蓮根本是大騙局,呼籲自動請辭。
范雲表示,就算不能溯及既往,也一定要修法,將比照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一旦有期徒刑判刑確定就解職並補選,初步考慮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說,初步考慮增修「立法委員行為法」條文,讓立委比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只要「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就立即解職、另行補選;她強調,立委身為中央民意代表,應該採取嚴格的自律標準,呼籲傅崐萁立即辭職。
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指出,不行使職權卻領取薪俸,是嚴重法律漏洞,將比照地方制度法提案修法,可能修正選罷法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加以規範。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受訪表示,對修法持開放態度,但必須理性討論、考慮修法的普遍原則,避免針對性立法,對於是否追溯既往,以及法官判決入監服刑卻無褫奪公權有無問題,也要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