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擬組航空隊 軍方:可成重要夥伴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中國近年軍機、軍艦襲擾我國外圍海空域頻次增加,其民間船隻亦多次在我國鄰近海域非法作業,甚至襲擊我海巡艦艇,徒增我海上執法與防衛負擔,海洋委員會為此研議籌組海巡航空機隊。軍方人士認為,海巡署航空隊若加速部署,能扮演我方正規武力發揮前的重要緩衝力量,會是海軍重要夥伴;但軍事專家直指,此政策仍有許多困難待克服。
中國民船近年數度在我國外圍海域非法作業,金門海巡隊三月十六日在小金門附近海域執行驅離時,遭中國十餘艘快艇扔擲石塊、衝撞,造成我方一艘海巡艇受損。
海洋委員會日前送至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提及,海巡署雖可向內政部空勤總隊申請航空器,但空勤總隊負責搜救、醫療、救災、國土規劃勘察航攝等任務,海巡署難以有效加強海域空巡勤務力度,或依政府命令執行「準軍事任務」。報告強調,海巡署亟須具備「即時監控及迅速應處」能量,參考世界主要國家海巡機關皆建置航空機隊,已納編產、官、學、研界研議專案。
海巡署評估建立航空機隊強化海域空巡能量,並在去年採購廿架旋翼型無人機用於海上執法。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近期發布評析指出,除了旋翼機、定翼機建置外,海巡署可考慮增強無人機部署;若無人機功能提升,可偵獲周邊船艦電偵參數,也可供海軍分析,強化台海周遭海域早期預警,以及聯合防衛作戰能量。
軍方人士認為,海巡署航空隊若加速部署,在中國欲在灰色地帶衝突製造事端時,能扮演我方正規武力發揮前的重要緩衝力量,不僅保護國家利益,也會是海軍重要夥伴。
但軍事連線雜誌主編陳維浩認為,執法單位與軍隊的機艦用途、任務屬性截然不同,海軍艦載直升機職司反潛作戰、偵蒐等高強度任務;海巡軍機則多用於海上救難等多元任務。海巡署若成立航空隊,若將「平戰轉換」納入考量,採購成本勢必大增,合乎效益與否待釐清。
「亞太防務」雜誌總編輯鄭繼文表示,海巡署若要成為「第二海軍」,如何與海軍進行聯合作戰操演、熟知軍方戰術戰法、具有高規格通信能量,這些困難都待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