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判決反覆 監委1.16約詢法官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已無罪定讞,監委將於明年大選後的一月十六日,約詢曾審理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涂鉅旻/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已無罪定讞,監委陳師孟將於明年大選後的一月十六日,約詢曾審理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陳師孟昨說,目前僅約詢唐玥一人,監委調查的,就是法官有沒有枉法裁判,有沒有溢出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馬批極為不妥 促民進黨停止干預司法
對此,馬英九受訪時批評「極為不妥」,民進黨應趕快停止干預司法的行為。這種行為已經逾越監委職權,相信法界人士都會反對。
馬英九涉洩密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四個月徒刑;高院更一審認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當時是「主動求見」交付資料,馬是「被動接收」,非藉總統身分違法取得應秘密資料,並無指揮、教唆洩密,「黃犯罪不等於馬犯罪」,今年七月判馬無罪定讞。
陳師孟:約談唐玥 調查有無枉法裁判
陳師孟說,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證據的證明力,固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否則即與證據法有違;究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致影響其判決結果,實有查明釐清的必要。
陳師孟說,監委調查的,就是法官有沒有枉法裁判,有沒有溢出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比方說,唐玥認為馬是根據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也就是院和院之間有爭執,總統得召集相關院長會商,謀求解決。
陳質疑,馬處理洩密案時,找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及黃世銘,「如果是院與院的爭執,那為何沒找王金平?如果要行使院際調解權的話,王金平是主角,為什麼不找他?真是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