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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落地北京 資金引議論 陸委會:大師鏈須送審查

首家獲中方同意落地的台灣媒體「大師鏈」,昨於台北舉行國際記者會,國民黨前主席連戰(中)應邀出席;左二為大師鏈總裁莊立平。(記者羅沛德攝)

首家獲中方同意落地的台灣媒體「大師鏈」,昨於台北舉行國際記者會,國民黨前主席連戰(中)應邀出席;左二為大師鏈總裁莊立平。(記者羅沛德攝)

2019/12/05 05:30

密切關注是否為中方政策置入性行銷

〔記者呂伊萱、涂鉅旻/台北報導〕橫跨兩岸的新興網路平台「大師鏈」,昨舉行記者會宣佈進軍中國、也將耕耘東南亞華人圈,但資金和運作都引發外界議論。陸委會昨表示,「媒體平台若為陸方政策置入性行銷」,主管機關將依法規處理,陸委會與相關部會也會密切關注。

面對外界質疑,「大師鏈」在記者會前發布聲明,澄清「大師鏈」非傳統媒體,也絕非紅媒,但仍具有濃厚的親中色彩,不僅總裁莊立平昨宣示要做「兩岸和平融合橋樑」,到場祝賀的中企聯董事長馬鈞也稱,「大師鏈」將在「一帶一路」文化傳播的路上走得更好更遠。

大師鏈登記營業項目包括廣電等媒體

「大師鏈」在經濟部登記名稱為「龍聯區塊鏈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包括廣電等媒體。

陸委會昨表示,「大師鏈」身為媒體平台,應秉持媒體自律、衡平資訊的原則營運,如涉及外界關注的「為陸方政策置入性行銷」,主管機關將依「兩岸條例」及「大陸地區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處理,陸委會及相關部會將密切關注。

陸委會也提到,「大師鏈」如規劃赴中國投資,應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並由相關機關共同審查。

對於「大師鏈」曾延攬前國安高層,編輯長陳世昌表示,「大師鏈」主要請這些人提供意見,現已功成身退,至少離開四個月以上。

依「兩岸條例」第九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利益與機密業務之退離職列管人員,進入中國應經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陸委會表示,對於「大師鏈」是否有上述列管人員赴中國,主管機關會持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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