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國防授權法 倡台美網安合作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各自通過「二○二○財年國防授權法」,內容除重申美台軍事交流、高層互訪、持續支持我國維持自我防衛戰力外,眾議院版本更要求美國國防部長應針對台美高階工作小組成立可行性,以及雙方網路安全合作等提出報告。
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昨表示,國防部對此表達誠摯感謝與歡迎,盼台美共同維護區域安全與和平。
根據美方既定流程,參、眾兩院仍待今年九月協調最終版本,隨後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執行。「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對於美國行政部門無強制力,以「二○一九財年國防授權法」所刊載的國會意見為例,其內容含括美國醫療船訪台、支持我國發展不對稱與水下戰力、即時回應台灣軍購需求等,但行政部門不一定「照單全收」。
催生「台美高階工作小組」
根據美國聯邦眾議院國防授權法版本第「1250G」條敘述,其國會意見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在法案生效一八○日內,向國會軍事委員會就建立高階、跨部門美台工作小組提出報告,藉此協調因應新興網路安全議題可行性,並就現行、未來美台網路安全合作相關計畫進行討論,以及針對雙方安全網路建立、執行或履行相關協議,遭遇障礙的討論內容提出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眾議院版本條文,是由被川普提名為國家情報總監的德州眾議員雷克里夫提案。
參院版本的國會意見則重申美方在「台灣關係法」架構下,美國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協調後,應檢討中國是否及採取手段,透過軍事、經濟等多種方式壓迫,影響台灣人民安全、社會及經濟體系、兩岸軍事平衡等,以及台灣未來應繼續以和平方式決定的預期。
該版本也呼籲美台應擴大人道救援、災難救助,美方應考慮美國醫療船停靠台灣,做為年度「太平洋夥伴」任務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