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任社區主任助理 再罰3人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近來不少國人赴中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此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內政部從今年三月底起已陸續祭出三波裁罰,昨宣布再對三人開罰各十萬元,至今四波裁處共處罰三十三人。內政部政次陳宗彥強調,針對至今不願辭職者,將與陸委會共同研議再度處罰。
內政部指出,根據「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政府公告禁止的中國黨政軍或政治性機關之職務或成員,而中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屬於基層政權行政組織,國人擔任該單位職務已明顯觸法,因此本次再對違法事證明確的三人依法裁罰十萬元。
據了解,包括本次裁罰的三人在內,內政部已對三十三名赴中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者開罰,包括三月二十九日裁罰二人、四月二十五日裁罰五人及五月二十七日裁罰二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