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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弊案 10官商起訴 許添財求刑12年

2007/04/11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善後統包與追加工程涉舞弊、圖利包商尚禹二億六千餘萬元案,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十名官商,市長許添財被依舞弊圖利、偽造文書罪嫌求處十二年重刑。

另被起訴的九名被告,包括南市府參議郭學書、工務局副局長郭萬隆、工務局技士陳銘輝三名官員,其中陳被求刑十五年,另身兼尚禹南區負責人的前台獨聯盟主席郭倍宏,檢方請法院從重量刑,其餘被訴者還有尚禹負責人胡偉良、員工謝文進、許恭維、尚禹統包團隊結構技師洪呈和、林同琰公司專案經理人胡銘煌。

檢方表示,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從八十一年興建起,歷經前市長施治明、張燦鍙時期,分由泉安、興松、萬裕等包商施工,期間糾紛不斷,未能完工,八十八年底,張燦鍙與萬裕解約,改採BOT方式,由正道公司取得經營權。

依BOT合約,市府應負責完成地下街主體結構工程、取得結構安全簽證,九十年張燦鍙任內以「統包」方式委由包商尚禹,將萬裕未完成的工程與瑕疵部分一次修繕完成,以取得安全簽證,再交給正道經營。

但尚禹取得統包工程後,郭倍宏等人因低價搶標,獲利有限,謀議與市府承辦人員違法變更追加工程,期間曾遭監造的王志宏建築師與市府工務局阻止;但許添財於九十年底接任市長後,明知郭倍宏等人有諸多違法與違反合約事實,卻主導圖利尚禹,市府承辦人員也配合尚禹違法對統包案變更追加工程。

檢方查出,市府明知尚禹迄今未完成連續壁滲水改善,依法不得驗收,卻未予扣款或解約,還支付圖利尚禹的四千八百三十九萬元工程款。

其次,市府違法同意尚禹以身兼統包團隊成員的結構技師洪呈和,以自行簽證、球員兼裁判方式完成地下街結構安全簽證,圖利尚禹與統包團隊二百零八萬元;其後,市府再依洪呈和違法不實的安全簽證,辦理統包案的變更追加工程。


許︰檢方編造情節

〔記者洪瑞琴、蘇福男/綜合報導〕針對海安路統包工程追加案遭起訴求刑,市長許添財表示,海安路地下街工程拖了十年多,他盡最大努力克服重重困難完成全線通車,結束市民長年夢魘,自信是歷來最清廉的市長,更以海安路通車為從政以來的一大驕傲,結果卻遭誣陷,他以「沒有一條是事實,都是臆測編造情節」強烈表達對檢察官起訴他的不滿,盼法院儘快開庭審判,同時籲請市民靜待司法結果,勿中了想陷害人的計。

郭倍宏昨天在獲知遭檢方起訴,則是一派輕鬆表示「如釋重負」,同時重批起訴理由滿紙荒唐,他呼籲台南市民尤其是海安路沿線居民,站出來為該公司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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