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中科院中國貨 竟辯:地球村貿易
中科院(資料照)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前年十二月與王姓男子經營的公司簽約採購「桿料」等四項物品,明定交貨期限且不得為中國製品等,不料廠商逾期一個多月才交貨,且貨品更從中國運送、外包裝印有簡體字,檢附文件上的美國製造商早已解散。中科院向廠商提告索賠八十五萬元,桃園地院審理時,廠商辯稱:「貿易已是世界地球村概念。」此說法不被法官接受,判決賠償中科院八十五萬元。
法院判賠違約金85萬元
判決指出,中科院前年十二月以三四七○萬九千九百元向王男的公司採購「桿料等四項」物品,契約明訂原產地不得為中國,且須於二○一五年六月以後生產,並於簽約後六十個日曆天內整批交貨,驗收合格後一次支付價金。
中科院主張,王男的公司直到去年三月才交貨、超過期限卅二天,雖檢附文件指產品是由美國的AHCOF USA INC製造、Copper & Brass Sales ,INC銷售,但該批貨物的運送快遞來自中國,外包裝還印有中國快遞公司「KYE跨越速运」等簡體字。
中科院懷疑該公司交付的貨品根本是中國製造,再利用美國的空殼公司履約。透過經濟部洛杉磯經濟組調查發現,美國AHCOF USA INC早於二○一○年解散,更查無Copper & Brass Sales ,INC的公司登記資料,因此認定對方違約,決定解約、沒收保證金,並提告要求懲罰性、逾期違約金共八十五萬六千餘元。
桃園地院開庭時,該公司辯稱,懲罰性罰款是不公平的條款,也強調,「現今貿易已是世界地球村概念」,無法認同中科院的種種認定。
法官審理後認定中科院主張皆為事實,且王男的公司被解約前就逾期交貨,判處王男公司賠償中科院八十五萬六千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