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受託管理人 未申報財產明年三月開罰
行政院黨產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申報財產,否則將依法開罰。(記者楊淳卉攝)
黨產會:最高罰500萬 並可連續處罰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召開記者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呼籲,針對負有申報義務之政黨或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包括個人及經營信託業務之金融機構,黨產會將再給四個月的申報期,若未在明年三月一日前向黨產會申報財產,可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7政黨未申報 11月24日後也要罰
目前除了國民黨、民進黨、中國民主社會黨等三政黨外,尚有中國青年黨、中國新社會黨、中國中和黨、青年中國黨、中國民主青年黨、民主行動黨、中國中清黨等七個政黨未依規定申報財產,若於十一月廿四日期限前仍未申報,可依法開罰。
林峯正表示,為避免申報義務人因未注意法律規定遭重罰,特別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報告,黨產會也歡迎各界檢舉以提供黨產會進行相關調查,並將依法給予獎勵金。
根據「獎勵舉發政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的規定,獎金最高額度為一億元。
曾任受託管理人 也有申報義務
黨產會委員李福鍾指出,歷史上曾以自然人身分為國民黨管理資產者的案例非常多,例如早期國民黨還未具法人身分時,曾以前政院副院長徐立德等三人名義買下舊中央黨部,國民黨在登記為社團法人後,該資產才轉到國民黨名下。
根據「黨產條例」規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條例施行之日(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起一年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曾經」為政黨或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也有申報財產義務。至於黨產會主動調查之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也應在四個月內申報財產。
黨產會八月曾發函各金融機構,詢問是否現有或曾有國民黨信託,目前有上海商業銀行、安泰銀行申報曾有國民黨信託財產。
已申報財產者,還包括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中投公司、欣裕台公司,已於四月申報財產;台灣銀行則是七月申報為國民黨受託管理人;林恆志律師八月申報為中投受託管理人;台電文化工作基金會則是自行向黨產會申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申報財產。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二○○一年交付近十億元現金予中國信託,但國民黨已於二○一四、二○一五年辦理基金買賣贖回完畢,目前只剩美金債權和少數現金,台銀、上海商銀也是相同情形,目前帳戶已經沒錢;安泰銀行則是曾經接受國發院土地的信託登記,基於該理由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