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質疑 婦聯會是逃稅慣犯
黨產會質疑婦聯會恐是逃稅慣犯,婦聯會旗下的基金會「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的免稅資格也有爭議。圖為「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所在的大樓。(資料照)
二○一一年 曾被追繳逾五億所得稅
〔記者楊淳卉、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先前發現,婦聯會向來屬「免稅團體」,但二○一一年卻因不符免稅標準規定,遭財政部國稅局追繳五億一千萬餘元的「所得稅補繳」費用;黨產會調查也懷疑婦聯會恐是逃稅慣犯,因為除二○一一年外,一九九七年和二○一七年也有補繳所得稅的紀錄,甚至二○一五年能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樣出現爭議。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質疑婦聯會是「逃稅慣犯」,並指婦聯會及旗下基金會坐擁四百多億元財產,每年利息收入高達三億餘元,根本不能適用「免稅標準」。
根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的六十%」,即符合免稅標準。婦聯會據此長期屬免稅團體,免納所得稅。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受訪指出,根據國稅局所提供資料,婦聯會曾有多次補繳所得稅紀錄,分別是一九九七年一筆、三百多萬元,二○一一年四筆、共五億一千萬餘元,二○一七年二筆、共四千萬餘元。至於婦聯會哪些支出項目不符免稅標準?這些金額又是補繳哪些年的所得稅?還要釐清。
施錦芳指出,黨產會自婦聯會二○一五年財務決算發現,婦聯會當年度收入三億五千萬餘元,支出二億二千餘萬元,但在支出中,「退休金」支出竟暴增達三千多萬元,較往年的數十萬至上百萬的退休金高出許多。
婦聯聽障基金會 也被指為逃稅大戶
施認為,「退休金」是否屬於婦聯會「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能否納入免稅標準計算,不無可議;若國稅局未來要求婦聯會補繳二○一五年度的所得稅,以婦聯會該年度收入三億五千萬餘元來看,被追繳稅款應相當可觀。
黨產會也發現,婦聯會轄下基金會「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也是逃稅大戶,財政部二○一二年發現基金會未達免稅標準要求補稅,但基金會主管機關教育部卻以一紙公文,同意該基金會當年未足額支出款項可分四年度使用,讓基金會符合免稅標準,逃過遭國稅局討稅窘況。
婦聯會免稅審核 國稅局被批太寬鬆
施錦芳也質疑,婦聯會一九九○年是登記為「政治團體」,而非公益慈善團體,婦聯會歷年支出中「捐贈」支出就佔一億餘元,是否能納入「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的免稅標準計算?她也質疑,財政部國稅局過去審核免稅標準時,可能對婦聯會太過寬鬆。
陳其邁質疑,婦聯會在一九九○年立案政治團體規避監督,章程也沒訂解散後財產處分條款,依法不適用免稅標準,婦聯會長年來不願修章程,寧願以補稅方式繳錢,很明顯在讓財產規避外界監督,他將修正「人民團體法」,規定政治團體解散後財產應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