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改會議分組決議︰未來打官司 都要請律師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組昨決議,未來訴訟將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和強制辯護制度。圖為開庭模擬畫面。(資料照)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組昨決議,未來訴訟將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和強制辯護制度。圖為開庭模擬畫面。(資料照)

2017/04/11 06:00

〔記者項程鎮、溫于德/台北報導〕以後打官司可能都要請律師了!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組第四次會議昨天開會決議,未來民事和刑事訴訟將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和強制辯護制度;至於終審法院裁併和法官額縮減等問題,留待下次討論。

律師公會︰二審再採用 較易推行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施秉慧表示,民事案件部分,律師全聯會曾建議二審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可讓二審訴訟進行較為順利,且目前民眾在二審請律師的比例較高,推動阻力較小,但若一審採強制代理,全聯會雖採開放態度,但民眾在一審請律師代理的比例較少,司法院應考慮民眾是否有能力負擔律師費用,萬一民眾都轉向法扶基金會求助,這對國家預算負擔太大。

應考慮民眾能否負擔律師費

至於刑事案件的一、二審應否採強制辯護制度,施秉慧持保留態度,她認為應區分輕罪和重罪,重罪較有需要,若不區分、都要強制辯護未必適當;她解釋,有些輕罪案件的被告已向檢方認罪,案子進入法院後,未必要進行交互詰問,此時不一定要請律師辯護。

法扶會副執行長林聰賢律師表示,若強制辯護或代理制度上路,法扶律師的接案量變大,訴訟品質能否確保須再思考,另外,新制上路後也會使國家經濟負擔更重。

第二組召集人林子儀指出,第二組的決議和八十八年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相同,也和司法院想推動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一致,司法院希望一審是堅實的事實審,二審是事後審或嚴格的續審制,三審則是嚴格的法律審,目前最高法院處理太多案件的事實認定部分,因此有必要改進,第二組成員要求司法院在下次開會前,先提出具體的改革配套措施和改革步驟,讓與會成員參考。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最高法院已採取律師強制辯護和代理制度,因此司改會議第二組的決議,等於連一、二審都要推動強制律師辯護和代理制度,這樣是否會增加人民打官司的負擔,以及有無可能讓負責派出律師替民眾辯護的法扶會預算暴增等問題,值得後續討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