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判四年 中市議員林素真遞補又判無效
國民黨籍楊永昌賄選而當選無效,遞補他的無黨籍林素真(右二),也被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屆市議員選舉第一選區國民黨楊永昌,因涉及賄選,被判當選無效,由無黨籍的落選頭林素真遞補,但她去年八月已因涉及賄選,被判刑四年(上訴高院中),台中地檢署及對手吳鶴鵬在她遞補後,也對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台中地院昨判決林遞補當選無效,此案仍可上訴。
仍可上訴高分院
判決書指出,林素真參加前年底台中市議員選舉,涉嫌與大安區西安里長黃俊彥(落選,判刑四年六月)一起買票,一票兩千五百元,其中五百元由林素真出,林素真早在去年八月被判刑四年。但林當時落選,檢方及對手沒對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不過,同選區當選的楊永昌,因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定讞,由落選頭林素真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遞補。外界則認為是場政治鬧劇,「拉下一個賄選的,又遞補一個買票的!」
不過,台中地院選舉法庭對於已有刑事判決在前的「當選無效」之訴,竟仍仰望高院刑事判決,但台中高分院宣判日期一再拖延,因當選無效案件司法院有一審限期六個月的訓示,台中地院選舉法庭只好趕在將滿六個月前宣判。
此案仍可上訴台中高分院選舉法庭,法官一樣有六個月審理時間,外界紛紛猜測,林素真還可以再當市議員多久?也期盼台中高分院選舉法庭能速審速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