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舒怡揭中共滲透全貌 吸收對象已擴及社會大眾
2026/02/12 09:54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高檢署檢察官兼國安執行秘書陳舒怡。(記者陳彩玲攝)
高檢署檢察官兼國安執行秘書陳舒怡曾偵辦多起國安案件,更被中共點名為「台獨打手幫兇」。近日在法學研討會上,她坦言,中共來台發展組織的手段越來越多元,吸收對象從軍人擴及至公務員、立委助理、記者等,但此類型案件仍算小眾,且現行社會對「發展組織」相當陌生,就連ChatGPT也以為發展組織是和人力管理有關的議題,殊不知每一起案件都深深影響國家安全。
發展組織的行為態樣,包括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發展。陳舒怡說明,無論是何種行為態樣,都是對組織的存在或運作具有控制、支配或重要影響力的行為,而且是長時間、具階段性,犯罪歷程分為前期的物色、搜尋;中期為接觸、交往;晚期進行招募、吸收。
中共來台發展組織的一貫手法,都是先從物色、搜尋可以被吸收的對象開始,陳舒怡指出,組織一旦發現有機會,將持續嘗試以聚會、遊玩等名目邀約,和被吸收對象接觸,甚至進一步交往成為朋友,經長時間相處後,認為對方可以認同、產生共鳴,才會攤牌招攬、吸收。
陳舒怡分享辦案經驗表示,發展組織最重要的是主觀意圖,如何證明被告有意危害國家社會安全與社會安定,實務上有困難,需從言行、活動、動機等客觀行為認定,包括簽署效忠誓約書、拍攝投降影片、收集彙整軍事地理環境資訊、利誘軍官駕駛軍機叛逃投共、收手報酬而收集洩漏機敏資料、擬定作戰計畫作為中共武力攻台內應,這些行為都能彰顯主觀犯意。
中共發展組織的行為樣態不僅多元,連被吸收對象也不斷從軍人擴及至民眾,陳舒怡指出,近年除現退役軍人,中共也慢慢深入政府機關公務員、黨工、立委助理、記者,影響力從軍事擴及到經濟、政治、文化,至於手法會更千變萬化,可能是交付現金、提供商機、美色、解決債務、利益交換等。
陳舒怡說,發展組織案件每一件都不同,滲透是多元的,我國軍人和一般人民違法的程度也不一,且此類案件仍算小眾,社會可能不盡了解,但都深深影響國家安全,因此單純表達政治立場的言論自由、文化商務交流的集會結社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界線在哪裡,值得深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