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判20年! 陳佩琪對比柯文哲案:我要把迫害說給全世界聽
2026/02/10 12: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翻攝陳佩琪臉書)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9日遭香港法院依《港區國安法》重判20年,引發國際關注與聲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也藉此發聲,對照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於2024年底遭求刑28.5年,直言「兩相對照,我要把先生受到民進黨政府如何對待迫害,說給全世界的人聽」。
陳佩琪昨在臉書發文指出,看到「78歲的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的新聞,而她的先生柯文哲當台北市長時,企業家求見,出來後面露微笑,被推定這是「兩相合謀犯意、圖利京華城……」;議員便當會的陳情沒第一時間拒絕,讓幕僚寫在追蹤待辦事項表中;都發局送公展文上來,市長大筆一揮就簽下去,也因眾望基金會有兩筆捐款說是貪汙事證,「至於為何這兩筆捐款是貪汙,林俊言沒寫,就是莫須有理由」,於是檢廉在2024年8月30日兵分數十路來家裡大搜索,2024年底求刑28.5年,「兩相對照,我要把先生受到民進黨政府如何迫害對待 、說給全世界的人聽……」
陳佩琪進一步表示,柯文哲說人家跟他見面出來是何表情,也沒辦法去改變人家,但檢察官就認定這是「合謀圖利犯意」,他也沒辦法,「台灣律法就是如此世界No1」;至於議員便當會的陳情,柯說議員陳情項目一向很多,都是叫幕僚列表追蹤回覆,「市長可以不甩議員的陳情嗎?那市長幹嘛用的?至於柯說都發局簽公展文上來, 要問問附近居民意見,但身為市長要拒簽?」
她也引述媒體寫的一段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的供辭:「送公展是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監察院曾發函糾正,要求都發局不可以刻意阻擋人民行使權利。」「黃景茂當庭喊冤,他說:『我當了45年公務員,一直奉公守法,如果我覺得(京華城案)有違法,我就不會送了!』」「黃景茂表示,台北市都委會與都發局一樣,是北市府一級單位,都委會是都市計畫的權責機關,不隸屬都發局,與其他地方政府不同,都發局長也不是都委會委員,都委會處理京華城案是合理、合法。」
陳佩琪說,「什麼是公展文?」她印象是高雄國賓的容積率是用千來計算,理由是說國賓既「危又老」,「請問它有既『危』又『老』嗎?大家去google一下,我只記得公展文一出去,附近居民一直抗議就是了,京華城公展也是為要收集附近居民的意見,但柯文哲竟因此被抓去關了一年,還關到差點沒命!」
貼文一出立刻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嘲諷「你是踩著飛輪收錢的人,不要把自己當神」、「黎老晚年為了理想,你老公為了甚麼?」、「先生說:停止悲情,趕快讓它過去……」、「懶覺比雞腿!」、「不同事件,可以這樣比喻?」、「妙天的捐款、踩飛輪這些怎麼都跳過不說呢?」、「如果沒貪,橘子幹嘛要烙跑」、「什麼錯都是別人的錯」、「不要偷換概念啦,你先生沒那麼偉大」。
